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学位委员会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21年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通知》(桂学位〔2020〕15号),我校现启动2021年广西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现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研究生创新创业联合培养基地是培养单位为加强研究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培养,与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共同建立的人才培养平台,是研究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和专业实践的主要场所,是产学研结合的重要载体。以创建研究生创新创业联合培养基地为驱动,充分发挥基地在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模式、规范基地管理、建设“双师型”导师团队、构建产学研结合的长效机制等方面的先行先试、引领带动作用。
二、申报安排
(一)申报条件
1.牵头学院与合作单位应有比较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或者已具备一定的合作基础和较强的合作意向。
2.牵头学院建设联合培养基地所依托的相关学科专业,应有一定规模的在学研究生且能正常开展招生。
3.合作单位应具备联合培养所需的导师队伍,且在数量、引导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依托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的需要,符合申报单位对校外导师的一般要求。
4.合作单位应在创新能力、科研能力或执业能力等方面满足和匹配依托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培养需要。
5.合作单位应能具备研究生教学、工作、生活、学习等所需的基本条件。
6.合作单位应具备劳动保护和安全保障条件,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机制,可以保障研究生实践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7.双方申报共建的联合培养基地,应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设目标及建设方案清晰、人才培养目标及培养方案切实可行。
(二)申报方向
为更好发挥联合培养基地在产教融合、创新创业、服务需求等方面的示范带动引领作用,凡符合以下鼓励方向的,可予以优先申报。
1.鼓励与战略性新兴工业产业共建联合培养基地;
2.鼓励与粤港澳大湾区行业、企业和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基地;
3.鼓励与区外高水平大学,尤其是与我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基地;
4.鼓励基础学科和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储能技术等国家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相关学科积极探索开展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三)申报程序
1.请各学院认真筛选相关合作单位,与合作单位充分沟通和落实,共同申报,填写《广西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建设任务书》(见附件)。
2.项目采取公开申报的方式,学校组织遴选并推荐上报,自治区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符合条件的联合培养基地,公布名单并给予资助。
三、其他要求
(一)申报数量
原则上一个学院申报一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一个基地可以有多个合作单位,但最多不超过3个。“合作单位”需规范填写全称且与该单位公章一致。
(二)基地命名要求
报送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须统一以“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为后缀名,一般应使用依托学科专业、合作单位或其他有关要素来命名,在体现特色的同时应尽量保持一致性、规范性。
(三)经费要求
各基地通过自治区评审立项后,按评审结果予以财政专项资金资助,财政专项资金按每个基地20万元预估。各基地应根据建设、培养研究生等实际情况,适当予以配套经费,确保基地建设经费不少于40万元。
(四)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科学制定、合理论证、规范填写《广西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建设任务书》,纸质版申报书(一式3份,封装,加盖合作单位公章)于2021年1月11日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word版发送至gxdxyjsc@163.com。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还,请自行留档保存。